我市召開新聞發布會解讀《吉安市全面開展城市生活垃圾分類工作實施方案》
?6月16日,記者從《吉安市全面開展城市生活垃圾分類工作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方案》)新聞發布會上獲悉:2020年底,我市將實現市中心城區公共機構生活垃圾分類全覆蓋,相關企業生活垃圾分類覆蓋率達10%,小區(含周邊零散居民樓)覆蓋率達20%;省生態文明示范縣(市)、吉安縣與市中心城區同步推進;其他縣從機關、企事業單位、中小學校、居民小區各選取至少1個示范點推進生活垃圾分類工作。
新聞發布會現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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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2025年底,基本建成可回收物、廚余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收運和細分處置系統,全市所有縣(市、區)生活垃圾分類實現基本覆蓋。《方案》主要按照“政府推動、全民參與;屬地管理、部門協同;因地制宜、循序漸進;完善機制、創新發展”的思路進行總體設計,涵蓋了生活垃圾分類投放、分類收集、分類運輸、分類處理以及設施建設、站點布局、監督管理、宣傳引導等從源頭投放到后端處置等工作要求。明確了生活垃圾分類標準,將生活垃圾分為四大類,指導群眾進行分類投放;積極探索“垃圾不落地”模式。統一垃圾分類設施設備設置規范;探索建立“不分類、不收運”制度和“撤桶入戶”、上門收集模式;鼓勵各地采取垃圾分類積分兌換、現金獎勵等激勵方式開展垃圾分類。按照資源再利用的原則,完善運輸方式,避免混收混運;強化運輸監管,提高運輸效率和管理水平。明確了四類生活垃圾的處理去向和方式以及加快建設與生活垃圾分類相匹配的分類處理系統,解決生活垃圾終端處置能力不足的問題。可回收物:適宜回收和再生利用的生活廢棄物,包括紙類、塑料、橡膠、玻璃、金屬、衣物、家具、家用電器和電子產品等。有害垃圾:需要特殊安全處理的生活垃圾,包括對人體健康或自然環境造成直接或潛在危害的過期藥品、燈管、家用化學品和電池等。廚余垃圾:家庭、學校、餐飲企業(門店)、行政事業單位食堂在生活、生產、經營過程中產生的易腐性廚余垃圾。如:蔬菜瓜果、茶葉盆栽等。其他垃圾:除上述三種類別以外的生活垃圾,受污染和不宜再生利用的紙張、生活用品,以及其他未能單獨收集、難以歸類和無利用價值的廢棄物。如:衛生紙、濕巾、煙蒂、塵土等。
?垃圾分類
據悉,2019年,我市積極探索推進垃圾分類工作,按照“試點先行、分類推進、分流減量”的要求,在市中心城區開展生活垃圾分類試點,并建設完成了32座垃圾分類收集亭,配備了督導員指導居民垃圾分類,提高了人民群眾對垃圾分類的知曉率和參與率,促進了生活垃圾資源化、無害化、減量化,提高了城市文明水平。相關文件:吉安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吉安市全面開展城市生活垃圾分類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